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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法学院关工委“彭真法制思想进课堂”创新创优项目总结

法学院二级关工委“彭真法制思想进课堂”创新创优项目总结
  法学院历来高度重视学院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鼓励学院二级关工委在法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优势作用,充分结合法学学科特点,不断创新,积极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近年来,法学院关工委以彭真法制思想为基础,在工作实践中创新性的探索出了“彭真法制思想进课堂”系列活动,通过邀请彭真民主法制思想基金会的各位委员以及法学界的泰斗和前辈为同学们讲述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的要义和精髓,以知促行,帮助新一代法律人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大家自觉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致力于培养和造就熟悉并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法治人才。
  为了对这一有益探索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促进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我院关工委以此项工作为基础,积极申报“中国人民大学关工委工作创新创优项目”,希望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前期经验,并且继续在实践中加以探索和总结,努力打造一个较为成熟的品牌活动,让同学们在其中真正受益。
  活动开展近一年以来,法学院关工委共组织举办了七场主题教育活动,共邀请到了原最高院院长肖扬大法官、原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张春生先生、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秘书长闫兼琪先生、我院高铭暄教授、吕世伦教授、朱景文教授、张希坡教授七位老同志莅临法学院,为同学们讲授彭真民主法制思想。老同志们在讲座中从彭真法制思想的基本点出发,结合当前的法律热点和难点进行重点讲解,深入浅出,精彩纷呈,使参与的同学们受益匪浅。现根据时间顺序,总结如下:
  一、朱景文教授谈彭真民主法制思想与我国《立法法》的修订
  朱景文教授是我院法理学专业的老教授,也是学界非常有名望的专家,法学院关工委特别邀请到朱老师为法学院党校的学员们开设讲座。朱老师在讲座中将彭真民主法制思想与《立法法》的修订工作联系在一起,系统讲解了彭真同志主持新中国立法工作的历程以及其中所蕴含的法制思想,并以此为基础对当下《立法法》的修正案进行了解读。朱老师提到:“彭真同志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期间,主持或者参与制定了我国多部重要的法律。在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七部法律中,有四部是彭真同志直接主持起草的。其中所蕴含的思想对当下的立法工作仍然有十分宝贵的价值。”
  


  在这个基础上,朱老师进一步讲到,“依法治国的基础就是立法,而且是“立良法”,而《立法法》作为宪法性质的法律,同时作为规范立法程序与立法环节的重要法律,对其的修改无疑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重要一步。特别是此次《立法法》的修改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非人大常委会通过,足见国家对此次立法的重视。在谈到此次《立法法》的具体修改内容时,朱老师主要从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监督和立法原则四个层面向同学们详细解读了《立法法》修正案的争议问题和进步之处,不仅为同学们剖析了相关知识,也鼓励大家认真学习彭真同志民主法制思想的精髓,坚定心中的法治信念,努力学习,为将来承担起中国的法治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张希坡教授谈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与彭真法制思想的时代价值
  张希坡教授是我院法制史教研室的老教授,也是全国著名的法律史学者,曾任北京市法学会理事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在全国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法学院关工委特别邀请张教授以“纪念,是为了更坚定的前进”为主题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同学们进行教育活动。
  
  张老师通过个人经历、所见所闻,高度还原了抗日战争的真实历史,向我们描述了日军侵华所犯下的种种不可饶恕的罪行。他不仅讲述了日军侵华给中华大地造成的动荡,也深入介绍了党领导人民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历史史实,引导大家充分了解真实的历史,认真思索探究未来的方向,启发大家以史为鉴,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的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
  张老师进一步谈到,新中国的成立以及当前人民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当倍加珍惜。彭真同志不仅是老一代革命家,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起到了关键性的领导作用,同时也在新中国成立后为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国家如果想要获得长治久安,就必须以法治为基础,因此我们更要不断理解和运用彭真同志法制思想的精髓,研究其时代价值,并以此为指引,积极投身到当代法治中国的建设中,坚定法治理想,以法治促进国富民强,以法治捍卫国家的主权与民族的自由。
  
  三、闫建琪委员谈彭真同志的晚年思想
  闫建琪先生是我校党史系校友,现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室务委员、秘书长,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常务理事,长期从事党的理论研究,是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我院关工委特别邀请闫建琪委员为我院第二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行授课。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彭真同志的晚年思想”。闫建琪委员主要从彭真同志法制思想的理论基础、彭真同志的生平业绩、彭真同志在新中国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坚持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四个方面对彭真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进行解构与分析,并从“坚持和改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群众路线”、“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法制建设”七个方面解读了彭真同志的思想精髓。
  


  闫建琪委员进一步谈到,以彭真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思想和生平的研究,对于今后中国共产党走正确的发展之路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特别是从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经验看,还是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现在虽然物质条件得到了丰富,但是我们仍旧需要靠这种精神才能完成历史交下来的重任,才能在新时代新的历史环境下开创新的辉煌。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最大的危险就是脱离群众。过去我们党靠密切联系群众,靠群众的保护、支持、拥护,舍家舍命来支持革命才取得全国的政权。现在我们党想要带领中国走向新辉煌,更离不开群众的智慧和支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方法需要始终作为党执政的方针。
  最后,闫建琪委员嘱咐参与本次讲座的各位入党积极分子同学,鼓励他们作为当代最优秀的一批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更要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定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坚定做党和人民的战士,坚定投身社会主义的建设之中,为国家的稳定发展和繁荣富强踏踏实实地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张春生会长谈彭真同志与国家机构组织法
  张春生先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中国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我院关工委特别邀请张会长向参与法学院第二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三次课程的同学们进行授课。
  


  首先,张会长向同学们梳理了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法的组成,并强调我国目前的国家机构组织法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框架,但并非仅限于其内部制度,而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中心的体系构建。其内涵是通过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集中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前述机构组织法的共性在于:第一,回答了机构的授权问题;第二,明确了机构的职权;第三,确定了机构职权行使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随后,张会长结合具体实例生动阐释了彭真同志关于立法的基本思想和执法的指导思想:第一,国家机关的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党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进行领导。他进一步说明党的领导是思想、方针和路线的领导,并且要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第二,国家机关要把宪法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要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第三,要依照宪法处理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的关系。张会长指出对于“人大是不是橡皮图章,能否和政府唱对台戏”的问题,彭真同志有明确的原则和立场,即“决不是无原则的与政府唱对台戏,但也不是不问是非的橡皮图章”。
  


  张会长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立法工作的亲历者之一,他的很多观点阐述与论证都兼具理论和实践价值,特别是在本次讲座中,张会长以国家组织机构法为实例,生动阐释了彭真同志关于立法和执法的指导思想,为聆听讲座的同学们带来了很大的启发。
  
  五、吕世伦教授谈《吕世伦法学论丛系列》与彭真民主法制思想
  吕世伦教授是我院法理学教研室的老教授,1957年本科毕业后留校任教,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学会创建人之一,任副会长,2015年度“李步云法学奖”获得者。长期从事理论法学,特别是法哲学、西方法律思想史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吕世伦教授出生于日本殖民时期的大连,1953年以第一志愿录取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至今的63年间,吕世伦教授不断从法学专业的学习中产生创作冲动、在课堂授课中汲取灵感,一直笔耕不辍。吕教授由于年事已高,产生将过去的作品进行汇编的想法,因而整理出版了《吕世伦法学论丛系列》,既是对自己过去学术成果的总结,也是表达对培养自己的人大法学院的感恩和回报。
  


  在新作分享会上,吕教授结合自己走过的60年研究之路跟与会的师生分享了体会:第一,应多读书、多了解社会情况,并提笔发表自身观点;第二,坚持教书和科研相结合,课堂讲授经过思考,而非照本宣科,同时科研中的许多灵感也来自于教学过程,二者不可分割;第三,坚持“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树立“师不必贤于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师”的观念,时刻与学生保持沟通,是提高自己、提高学生的良好办法;第四,要坚持独立思考,吕教授结合自身早期盲目学习苏联经验的经历强调了独立思考问题的重要性;第五,要善于汲取优秀的思想精华,吕世伦教授强调自己一生都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指导,而且受到彭真等老一辈革命家法制思想的启发,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学家应当树立社会责任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才能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理想和目标。
  吕世伦教授以自己论著出版为契机,与同学们分享了他几十年的研究历程中对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的理解和认识,讲述了他几十年如一日专注一件事的研究历程,体现了老教授身上独立思考、自由表达、坚持真理的可贵品质,这种精神给参与分享会的同学以深深的震撼,也让同学们更加坚定信心,捍卫学术尊严、捍卫法治权威。
  
  六、高铭暄教授谈彭真民主法制思想与中国刑法的国际视野
  高铭暄教授是我院刑法学教研室荣誉一级教授,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中国国际刑法研究的开创者,是我国当之无愧的刑法泰斗。2016年11月,日本早稻田大学授予高老师荣誉博士学位,为了庆祝高老师荣获这一殊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共同举办了一次主题为“中国刑法的国际视野”的研讨会。法学院关工委也抓住了这一契机,邀请高铭暄教授在会上就研讨会的主题和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的学习和应用向同学们谈谈自己的理解和体会。
  高老师首先在会上感谢了学界同仁的祝贺,他表示这份荣誉不仅属于他个人,也属于他的母校和工作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及其法学院,同时也属于中国的刑法学界甚至法学界。高老师进一步谈到,没有党的哺育,没有母校的培养和教育,没有工作单位对他的信任、提拔,没有师生、弟子们、同事们、朋友们对他的帮助、支持,他不会有今天这样一个荣耀。高老师坦言,他从事这份职业所追求的目标,就是使中国刑法学能够早日跻身于世界之林,让世界承认中国刑法学也有其特色和独到之处。
  


  高老师认为,在学习西方刑法学的好理论、好经验的同时,要考虑如何消化和应用,归根结底还是要从我们的国情出发,不囫囵吞枣,也不生搬硬套。彭真同志的法制思想就很好的对此做出了阐释:“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吸取古今中外有益的东西;法学研究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从实际出发,用实践检验,要研究古今中外的法律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所用。”
  高老师指出,彭真同志的法制思想在现在看来仍然熠熠生辉,特别是在刑法学的国际交流方面更是这样,他希望大家一定要重视刑法学的国际合作交流,要热心、尽心、耐心,增强勇气、提高底气,既学习他国的长处,又要敢于宣传自己,不卑不亢,达到双赢。
  
  七、肖扬大法官谈普通法研究与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的当代实践
  肖扬大法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著名校友,兼任我校普通法中心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于2016年11月25日下午应邀莅临法学院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法中心学术顾问委员会会议。肖扬大法官一直以来十分关心和支持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法学院关工委抓住这一来之不易的机会,特别邀请肖扬大法官在会议中谈一谈自己对彭真同志民主法制思想的理解,并对同学们未来的成长和发展做出指导。
  肖扬大法官首先在讲话中指出,目前是中英两国关系最为良好的时期,保持这一良好局面,法律界的相互交流和合作尤为重要。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牛津大学法学院和英中协会的精诚协作和积极努力下,普通法中心发展迅速,在中国国内已经形成了广泛影响,并受到国际法学界的关注。普通法中心应加大“中国法+普通法”的人才培养,培养出一批熟练掌握中国法和普通法,能够从事国际法律实务工作的优秀人才,成为中国与其他普通法国家法律交流的中坚力量。
  


  肖扬大法官随后在讲话中谈到,我们应当积极鼓励国际范围内的学术交流,支持人才的多元培养和全面发展,但同时仍然要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充分研究国外法律的同时,更要回到对本国法治文化的建设中来。这方面可以充分学习和借鉴彭真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会社会主义方法论,实事求是,将国外优秀的法律建设成果辩证的吸纳进来,从而全面推动我国法治的建设进程。各位青年学子也应当以此为己任,既要有国际视野,也要充分了解国内的真实情况,希望大家将来可以担当起重任。
  在本项目实施前后的一年多以来,法学院关工委在学校关工委的支持和帮助下,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共组织举办了这七场彭真民主法制思想主题教育活动,不仅实际的为同学们的成长提供了极大的启发和帮助,同时也探索出了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工作方法,可以指导未来我院关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此外,彭真同志的法制思想的确十分宝贵,我们开展彭真法制思想系列讲座,不仅成功引导了广大师生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同时也使人大法学院能够充分发挥法学学科优势,成为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坚强阵地、依法治国的重要智库;不仅传递了正能量在增强法治观念、普及法律知识、建设法治文化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也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方面有所创新,努力培养和造就了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成果明显,效果突出,希望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为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不断进步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