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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处


离退休工作处设置

学校对离退休工作实行校、院(校属单位)两级管理体制。对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由本人离退休前工作的基层单位负主责、由学校职能部处协助并督促指导。

学校设立离退休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担任正副主任,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离退休工作处、校团委、校工会、校医院和后勤集团等部门的领导任委员。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校离退休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的各项制度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校内离退休人员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学校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对离退休人员进行宏观服务与管理的行政部门,是离退休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内设综合办公室、党务办公室、离休工作科、退休工作科。主要职责是:以实现全校离退休教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教”为目标,具体落实国家有关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政策;与各单位密切配合,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政治和文体活动;协助各单位处理离退休人员的有关事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各项信息、统计、调研、走访等工作。

全校各单位是离退休工作的二级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具体事务。

中国人民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本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