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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老风采

耄耋教授的赤子情怀

编者按:“读懂中国”活动是教育部关工委推出的助力主渠道开展思政教育的品牌活动,旨在通过身边人讲自身事,感动影响身边人,使广大青年学生在记述和传播老同志的故事中受到生动鲜活的党史国史教育。2018、2019年,我校关工委根据教育部关工委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读懂中国”活动,现将学生撰写的文章选登于此,以飨读者。

刘文华,男,1932年生,中国共产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学校荣誉一级教授。经济法学博士学位点主持人。曾兼任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享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的政府专家津帖。自改革开放以来,曾先后多次参加经济立法的调查、起草、修改、审定等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公司法、金融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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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华教授生于祖国生死存亡的危难之际,长于新中国成立百废待兴之时,青年时代响应国家号召扎根工厂一线,壮年时代重返人大校园成为新中国经济法发展的开拓者和引路人。初识刘老,虽已至耄耋之年,但他精神矍铄,眼神沉着而坚定,谈及经济法研究滔滔不绝,大家关心刘老的身体让他稍作休息,刘老却笑称自己还可以连讲三个小时。

刘老195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研究生班,随后响应国家的号召,扎根工厂二十余年,在这二十年里他先后担任过生产计划员、调度员、协助员、生产科长等职务。回首在工厂一线奋斗的岁月,刘老意味深长地说,扎根一线虽然未能进行法学研究,但是宝贵的工作经验为其学术研究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刘老还说,经济法学是经世济民之法,经济法的学者必须了解实践现状,到工厂田野里跑一跑,听一听基层群众的声音,才能做到知行合一,否则至多一年不了解实践在讲台上就没有底气了。

改革的号角吹响,改革需要力量,国家急需人才。1979年刘老重返人大,自从握起了神圣的教鞭,站上了三尺讲台,他就将毕生的精力倾注于经济法研究,奉献于立德树人。刘老亲身见证和参与了人大经济法从无到有,从小及大的筚路蓝缕,成为了人大经济法发展的重要的开拓者。1981年人大法律系组建了经济法教研室,刘老的恩师潘静成先生担任第一任教研室主任,刘老担任教研室副主任。当时人大法学教育有两项突出的任务,一是编写教材,二是为其他的高校科研单位培养师资与研究人员。根据建国以来的经济立法材料和1978年后的改革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经验,在总结赴凤阳县调查承包制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1981年潘静成、刘文华等老师合编了油印的《中国经济法原理讲义》,这是人大经济法课程最早的教材,也是全国最早的经济法教材。1981年刘老上经济法课时,就是使用的这种油印教材。回顾当年上课的场景,刘老欣慰地谈到,学生们学习热情高涨,虽然原理讲义很薄,但是学生们记了一沓又一沓厚厚的经济法笔记。1983年油印的讲义改编成了铅印版《经济法原理讲义》。通过第一本油印到铅印的经济法原理讲义,我们得以穿越时空隧道与刘老等先生们的观点与情结对话,也得以回望经济法学发展的关键节点。

1989年经国家教委高教一司审定,由潘静成、刘文华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基础理论教学大纲》,作为国家教委的指导性文件出版,人大的经济法理论推动全国范围内经济法研究的进程,为将人大建设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摇篮”贡献力量。刘老等人大的先生们先后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原理讲义》《中国经济法教程》、《纵横统一说主体经济法的理论基础》《论经济法与民法协调发展》等著作,不仅在学术上引领经济法的概念探寻经济法的真谛,刘老还曾先后参加计划法、基本建设程序法、经济合同法等经济立法的调查、起草、修改、审定等工作,推动我国经济立法的发展。

“黑发积霜织日月,粉笔无言写春秋”,自1993年经国家学位委员会审批成为我国建国以来第一位经济法博士生导师(并列)以来,刘老共招收、培养了60名经济法博士生,以一腔仁爱育得桃花芬芳。“令公桃李满天下,何用堂前更种花”,时至今日刘老仍怀着舐犊深情,居于人大园内,尽其所能与年轻的学生交流接触。他说在学生蓬勃的朝气感染下,自己也能越活越年轻。刘老的桌子上摆放着2018级经济法博士看望他时的合照,每次望着照片,刘老眼中都洋溢着期许和慈爱。对于学生的论文写作,刘老寄予深切的厚望,幽默地指出要避免写兔子式结构的文章——将介绍中国制度沿革和域外制度沿革比作兔子的两只长耳朵,介绍域外的制度设计比作兔子的大肚子,而介绍中国问题的解决方法时就像兔子的短尾巴——强调不能简单地用域外的理论来当作中国问题的出路,要研究现实中的真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

“敢做敢当敢为”,是刘老的处事之道,也是他对学生的谆谆教诲。“我敢于给天上捅个窟窿,给地上踏个大洞”。刘老不乏豪情地谈到,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关键在于“新”“中”“特”,把握时代的发展脉搏,要敢于扬弃大陆法系的理论,敢于冲破大陆法系理论的牢笼,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经济法学体系。中国法学的发展正处于“破”与“立”相冲突的时代,刘老鼓励新一辈的学者对历史承担责任,对时代承担责任,“去旧为新,化西为中,各自为社”,接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学术研究的接力棒。

豪气峥嵘老不除,生命不息永攀高峰,从教学一线岗位退下来的刘老,依旧保持着对法学研究事业的求索与热爱。虽已是耄耋之年,但刘老尤存赤子之心。谈及经济法学发展现状与前景,刘老眼中闪烁着光芒,充满豪情壮志地说自己还有很多著作尚未写完,很多观点想要表达,有时候真想“向天再借五百年”。刘老说自己法学生涯还没有画上句号,还要继续笔耕,直到写不动为止。

都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而刘老虽已至暮年,但是仍胸怀使命,肩负重任,用真情和行动关心和教育下一代。在漫长的岁月中,他是专注攀登的行者,是埋头耕耘的园丁,他将国家的需要与自身价值的实现紧密结合,无论是扎根生产一线,还是攀登学术高峰,只要国家需要,刘老都无怨无悔,敢于冲在最前方,勇于承担国家和时代赋予的使命。时光易老,刘老脸上的皱纹逐渐加深,步履逐渐蹒跚,但是刘老的精神却将在一勺池畔、在求是石旁、在明德楼间流传下去......

作者:万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8级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