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关爱师生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7
1.适用对象
档案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正式离退休教职工。
2.申报条件
申请人首次确诊患有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目录详见附件4),或者2021年度治疗重大疾病的自付医药费用达到关爱师生基金的给付标准(5万元起)。
3.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
(1)预支1万。2021年首次确诊患有重大疾病的,可以预支补助1万元。此方式一般适用于自付医药费用未达到给付标准的离退休教职工。
(2)申请大病补助。2021年自付医药费用达到给付标准的,补助金额为自费金额的30%。
(3)其他说明事项。如在申请大病补助前已申请过预支1万的,已预支的1万元将在大病补助中予以核减。享受关爱师生基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 5 次,累计补助总金额不超过 15 万元。
4.申报程序
申请人按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相应材料(见附件1、2、3),并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离退休工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谷老师 62513720
材料提交地点: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