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支援新疆政法学院2021-2022学年招募“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师资的通知

各单位负责离退休工作同志、各位退休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8号),我校在做好对口支援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的基础上,又增加一所对口支援学校——新疆政法学院,欢迎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积极报名,并请各单位负责离退休工作的同志将有关信息通知本单位退休教师。

现就招募支援新疆政法学院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教师(以下简称银龄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2021-2022学年,面向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招聘银龄教师40名,详见《2021-2022学年新疆政法学院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年龄在70岁以下,已办理完退休手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以远程教学、同步课堂、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采取“传、帮、带”方式,引入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指导本学科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把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传授给学校教师。

长期任职教师在学校全职工作一年及以上,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一年一签。每学期承担1-2门核心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

四、招聘程序

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组织援派等招聘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填报《高校银龄教师支援新疆政法学院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离退休工作处。

2.资格审核。所在学院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考察,审核通过后,离退休工作处将报名人员名单及材料统一报受援高校。

3. 组织援派。受援高校将拟聘银龄教师名单报我校后,组织协助开展体检等援派工作。

3.签订协议。受援高校与我校、银龄教师签订协议。

4.上岗任教。按开学时间或约定支援时间到校开展支教、支研工作。

五、待遇保障

以下待遇保障由新疆政法学院提供:

1.实行年薪制,长期任职教师税前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教师2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16万元/年,按月发放。

2.学校为银龄教师配备2-3名助教。

3.银龄教师到校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等的劳务费或咨询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放费用。

4.免费提供150平米左右配套设施齐全专家住房一套,供教师本人使用至聘期结束或协议终止,采暖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水电等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每学年可报销本人2次图木舒克市与原住地之间往返交通费(飞机为经济舱、火车为一等座或软卧);经中转的,交通费日期应为连续。

6.学校可对符合年龄条件的教师提供意外保险和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聘用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的,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7.按学校相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未休假的,每学年可报销一名家属1次图木舒克市与原住地之间往返交通费(飞机为经济舱、火车为一等座或软卧);经中转的,交通费日期应为连续。

8.因公出差的,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9.聘任期间,享受学校同类同级别人员各项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宜

应聘时间从即日起至91日。银龄教师到校时需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至新疆政法学院。

未尽事宜,请咨询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人:杨老师 62511517

        谷老师 62513720



离退休工作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