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新疆政法学院2026年招聘银龄教师的通知


各位退休教职工:

新疆政法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法类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丝路重镇、屯垦新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自2021年转设以来,学校加入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和新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校联盟,纳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主要培养法治兵团和法治新疆建设急需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以及为兴疆固边服务的应用型人才。中国人民大学是新疆政法学院的支援高校,为做好银龄教师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求计划

详见《新疆政法学院2026年银龄教师需求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已办理完退休手续,具有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4.应聘时年龄不超过63周岁(可灵活);

5.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三、岗位职责

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以学术讲座(报告)等为辅,发挥“传、帮、带”作用,引入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指导本学科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原则上每学期承担不少于64课时(纯课时)的教学工作,每年或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28课时(纯课时)的教学工作。

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评课不少于4次,每学年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1次。

3.每年或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1-2名,使青年教师能够独立完成正常的教学工作,并能够承担1-2门核心主干课程教学。

4.每年或每学年指导1-2名青年教师发表学术论文,或指导1-2名青年教师申报省部级(含)以上项目并开展课题研究。

5.每年或每学年指导3-5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6.做好所承担课程的各环节资料的规范及归档。

7.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8.鼓励银龄教师以学校名义开展各类教研、科研活动。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第二阶段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4月30日。

2.报名材料:个人填写《新疆政法学院招聘银龄教师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2021043@xjzfu.edu.cn,邮件命名方式:姓名+专业+退休单位名称。

五、待遇保障

详见《新疆政法学院银龄教师待遇保障》(附件3)。

此外,银龄教师来校后可申报新疆政法学院“叶尔羌学者”支持计划,或依托学校申报自治区、兵团人才项目。

六、相关说明

1.资格审查:拟聘银龄教师应按学校要求提交近半年以内由二甲以上(含)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职称证书、教资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退休证书等相关材料以及由退休单位出具的银龄教师个人情况鉴定(包括职称、学历等基本信息及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及工作业绩表现等内容),若发现存在填报不实信息或其他造假行为的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2.协议签订:学校与银龄教师签订聘用协议,每次聘期不少于一学年。

3.年度考核:银龄教师应按学校要求接受年度考核,考核方式根据《新疆政法学院银龄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七、政策咨询

请有意向报名的老师优先联系咨询新疆政法学院对应联系人,若对方确认专业需求对口可以接收,可联系我校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工作处将联系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1.新疆政法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98-5886033 / 13994138420

2.新疆政法学院各用人单位

详见《新疆政法学院2026年银龄教师需求表》(附件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栏。

3.中国人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蔺老师,010-62510615

欢迎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积极报名,并请各单位负责离退休工作的同志将有关信息通知本单位退休教师。

离退休工作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