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心中的感动——记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优秀人物征文活动通知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如果子女对父母进行肉体摧残或精神折磨则构成虐待。如果子女对父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就构成遗弃。虐待和遗弃行为是法律禁止,如果情况恶劣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虽然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但生活的实际情况却很复杂,有时父母子女间,夫妻之间因种种原因,产生这方面的争议和纠纷很多。有时还起诉到法院。

  为了不影响权利人的生活,起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在判决前先予执行,即先行给付并立即执行。人民法院根据这一申请,可以在案件审理结束前作出裁定先行给付并立即执行,当事人如不服裁定,可申请复议,但在复议期间也必须执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