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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关爱师生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1.适用对象

档案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正式离退休教职工。

2.申报条件

申请人首次确诊患有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目录详见附件4),或者2022年度治疗重大疾病的自付医药费用达到关爱师生基金的给付标准(5万元起)。

3.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

(1)预支1万。2022年首次确诊患有重大疾病的,可以预支补助1万元。此方式一般适用于自付医药费用未达到给付标准的离退休教职工。

(2)申请大病补助。2022年自付医药费用达到给付标准的,补助金额为自费金额的30%。

(3)其他说明事项。如在申请大病补助前已申请过预支1万的,已预支的1万元将在大病补助中予以核减。享受关爱师生基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 5 次,累计补助总金额不超过 15 万元。

4.申报程序

申请人按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相应材料(详见附件1、2、3),并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离退休工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陈老师 62513037

材料提交地点: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