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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曹某是离休干部,他的老伴因积劳成疾病故。曹某因子女远在外地,生活孤单,终于决定再婚。经人介绍,在老年大学认识了一位女士谢某。谢某是位退休教师,已离婚多年,其子女各自成家。同于是老年再婚,他们都有所顾虑:一是怕因财产问题引起同子女的纠纷;二是担心婚后双方因财产处理问题发生争议。请问:老年人再婚前应怎样确定各自的财产权?
  分析:老年人再婚之前确定各自的财产权是十分必要的,切不可忽略。老人再婚前,能够明明白白确定各自的财产权,可以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而发生纠纷。那么,怎样确定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所有权呢?通常的做法是:(1)子女们提出的对已亡生父或生母的遗产继承要求,应予以支持。死者的遗产,应由包括诸子女在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2)老人原来与子女在一起生活的,应当做好再婚前的家庭析产。(3)再婚双方各自确定本人的婚前财产,婚后不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财产权的明确,既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又可一旦发生纠纷能够依法处理。比如,属于老人的财产就可不因再婚而受到子女的牵制,再婚后可以自行支配自己的财产,不受配偶的干涉。退一步说,即使再婚后又离异,也只分割共有的那一部分财产,而属于自己的财产不会被对方侵占。当然,确定财产权是一件严肃的事,在与有关的当事人协议后应形成书面材料,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最好到公证处予以公证,以免过后发生争议。